权威发布!世界卫生组织还龟鳖清白!新冠疫情的中间宿主尚未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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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9日,《中国-世界卫生组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联合考察报告》发布。
报告指出,中国采取了历史上最勇敢、最灵活、最积极的防控措施;新冠肺炎病毒是一种动物源性病毒;不认为空气传播是主要传播方式;蝙蝠似乎是该病毒宿主,但中间宿主尚未查明。
《中国-世界卫生组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联合考察报告》发布:新冠肺炎病毒中间宿主尚未查明
然而,在世界卫生组织尚未查明中间宿主是何种动物的时候,湖北医药学院附属人民医院的刘龙联合广州暨南大学吴建国课题组却在《医学病毒学杂志》发表了一篇论文称:龟类也可能是将新冠病毒传播给人类的潜在中间宿主。而就在近日Nature发表题为“Mystery deepens over animalsource of coronavirus”的新闻内容,报道了让人扑朔迷离的冠状病毒来源的相关研究情况,其中提到华南农大之前的新闻发布说穿山甲为可能的中间宿主之一,该团队随后研究结果证明,之前因团队沟通不畅,导致结论不准确。
据了解,该论文原来是用计算机软件做了一个基因的比对,仅凭一个氨基酸的差异就做出一个不属于哺乳动物的种类对这个哺乳动物才可能被感染的病毒进行易感性的推测,匆匆忙忙“泡制”出来的。
该文一经发表,立即引来了水产行业人士高度关注,同时也引起学术界专业人士的质疑和痛批:这篇论文完全缺乏科学依据和专业水准,如此博眼球的应景之作,是极其不负责任,将给水产人和水产养殖业特别是龟鳖养殖业造成致命的打击!
其中,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二级研究员、国家大宗淡水鱼产业技术体系病毒病防控岗位专家、农业农村部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专家委员会淡水鱼组组长、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水产病害重点研究领域首席科学家曾令兵在《中国水产》撰文尖锐指出:“论文多次出现“推测、预测、潜在、可能.......等文字,着实让我吃惊,科学研究不应该是这样的,至少不应该仅仅是这样的!病毒学是实验科学,我们推崇病毒学的圣经“科赫法则”,有些重要的结论一定是需要严谨的科学实验来验证的,而不仅仅是推测!”
业界专家为龟鳖正名发声
陈昌福
华中农业大学教授
我觉得这篇文章中的立论尚存在需要说明的问题很多。作者只是根据冠状病毒刺突蛋白和宿主ACE2受体的组成和差异,推测出的龟类等动物可能是SARS-CoV-2潜在中间宿主的结论。
我认为如果要证明龟、鳖就是SARS-CoV-2的中间宿主的话,作者至少还必须提供如下两条能令人信服的依据:
1、在龟、鳖体内分离到可以传染人的SARS-CoV-2。正如当年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所的石正丽研究员,历尽千辛终于从中华菊头蝠中分离到了活的SARS病毒后,才提出中华菊头蝠可能是SARS的中间宿主的结论,这才是能令人信服的结论;
2.要为多年来从事龟、鳖养殖的大量养殖业者和龟、鳖产品的消费者,为什么没有感染冠状病毒而发生疫病的实际情形,做出可令人信服的解释。
曾令兵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二级研究员、国家大宗淡水鱼产业技术体系病毒病防控岗位专家、农业农村部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专家委员会淡水鱼组组长、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水产病害重点研究领域首席科学家。
总结为一下四点:1、近期在《医学病毒学杂志(Journalof Medical Virology)》发表的论文,仅凭一些简单的生物信息学分析就推测得出“龟鳖类和穿山甲可能是SARS-CoV-2的潜在中间宿主”,没有任何的实验数据支持,其结论是完全站不住脚的,不值得一驳。2、迄今为止,在龟鳖体内没有分离到与鉴定出任何冠状病毒,更没有发现龟鳖类水产动物与冠状病毒SARS-CoV、与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有任何直接联系;3、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中间宿主的确定需要有严格科学全面的实验验证,属世界级难题。迄今已经报道的有关动物,最多也只不过是自然界冠状病毒的又一个天然基因库而已,其与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和冠状病毒SARS-CoV的遗传进化关系远远不及蝙蝠冠状病毒;4、龟鳖蛙类以及养殖的其他两栖和爬行动物是健康的,食用养殖的两栖动物与爬行动物是安全的。
林蠡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动物科技学院院长、广东省水产疫病监测与综合防控共性关键技术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广东省水生动物卫生协会会长
1.文章作者只是采用采用生物信息学工具去分析网络下载的序列。结果只是一种预测,没有必须的实验结果支撑。如何解读生物信息结果,需要非常谨慎。
2.作者没有从龟鳖类上分离到任何冠状病毒。其实至今为止,全世界在龟鳖类还没有冠状病毒报道的先例。就算分离到冠状病毒,作者还要对分离到的病毒株进行全基因组测序,在核苷酸序列上和SARS-CoV-2病毒全基因组有非常高度(99%以上)的相似度,才能下现在的结论。
3.病毒感染一个宿主,其生活史为:附着、入侵、脱壳、转录、复制、翻译、组装和释放8个关键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导致病毒感染的失败。冠状病毒刺突蛋白和宿主受体血管紧张素转换酶2(ACE2)结合,只是涉及到病毒的入侵环节。而且作者也承认龟鳖类与人类的血管紧张素转换酶2(ACE2)和冠状病毒结合的结构域还存在5个氨基酸的差异。因此,病毒能否进入龟鳖类细胞还是疑问。就算进入细胞,还要龟鳖类细胞支撑病毒的脱壳、转录、复制、翻译、组装和释放6个关键环节。此外,病毒复制需要一定的温度范围,龟鳖类是变温动物,人类是恒温动物。龟鳖类很难在人的正常体温(36摄氏度)下存活。
4.文章作者充分利用穿山甲是中间宿主这个结果来支撑他们的预测。穿山甲是哺乳动物,龟鳖类是爬行动物。在分类上,穿山甲比龟鳖类更加接近人类,现在连穿山甲都不是新型冠状病毒的中间宿主,龟鳖类就更加不可能了。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龟鳖类不可能是新型冠状病毒的中间宿主,湖北医药学院和暨南大学团队的结论缺乏基本的科学依据。
鲁义善
广东海洋大学教授
完全是猜测,这个文章站不住脚。没有证据、没有报道、也没有先例,龟鳖类的病毒病可以传染人。
简单来说,除非能从龟鳖类体内分离到新冠病毒,或者用新冠病毒去感染龟类而致病,否则只能是猜测。事实上是,鱼类有水生呼肠孤病毒、弹状病毒、疱疹病毒、虹彩病毒等,虾类有白斑综合症病毒、虹彩病毒等(但这些病毒都不会感染人),海豚有麻疹病毒等……;可以说,任何一种动物都有其特定的病原区系,如果你感觉一个物种的疾病比较少,那有可能是对它研究不够深入,所以给任何一种动物扣上“病毒库”的帽子都是武断的,更何况是关系到百万从业人员、千亿经济效益的养殖动物,更要慎之又慎。
业内知名专家
最近公开发表的涉及新冠的文章,很多都是匆匆忙忙分析出来的,都是博眼球的应景之作,没有经过任何验证,都会昙花一现,不攻自破。对这篇文章我们认为是胡说八道,作者仅仅凭着一些基因的生物信息学分析就敢胡乱推测,完全不负责任。迄今为止,没有任何报道说两栖和爬行动物对冠状病毒易感,文中所指的几种龟类病毒都是水生动物的专属病毒,具有宿主特异性和专一性。水生动物是变温动物,哺乳动物和人类进化上差距很大,中间有好几道种间隔离屏障。
对此,相信不少人也要不吐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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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南方都市报、水产前沿、中国水产】。如有版权问题,敬请联系wx@fishfirs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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